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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8月,随着莆田撤销地区建制,设立省辖市,在中心城区诞生了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当时辖域为荔城街道办事处、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城南乡、城郊乡及其所属村、居委会,在莆田城区内的莆田市、莆田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外地驻莆田城区机构,辖域面积79平方公里,人口17万;2002年6月后因莆田市行政区划调整,辖域扩大,管辖有龙桥街道办事处、霞林街道办事处、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常太镇、华亭镇、灵川镇、东海镇及其所属社区居委会、农村,莆田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外地驻本区单位,面积增至484平方公里,人口达319830人。
莆田市行政区划调整前后,城厢区法院辖域均系莆田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特殊的区位辖域,司法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院现在编干警、职工共64名。为实现内设职能部门的精简高效,使之与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客观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司法为民职能作用,并与上级法院相关机构职能设置的基本对应。经过机构改革,设置机构共15个及1个基层法庭,即: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直属司法警察大队和灵川人民法庭。其中,根据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8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审判少年刑事案件工作的通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指定城厢区人民法院集中审判少年刑事案件的通知》,少年刑事审判庭集中审判全市(除仙游县外)所有的少年刑事案件,从而形成在法律框架内,集中流转案源、利用和挖掘优秀审判资源、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审判绩效的地区性集中审判少年刑事案件的全新格局;由于辖域为莆田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所在地,也实际上法定管辖并集中审判涉及市政府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2004年3月,城厢区法院立案庭调解速裁室作为全市法院系统司法为民服务窗口试点,运用日常性案源排查分析、上门立案受理并巡回办案服务,并与基层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联动调解等方法,为全市法院系统的司法为民服务探索出快捷高效的新途径。2005年下半年开始,为推进辖域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经过调研论证,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建立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工作机制,在全区4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及各基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共选聘了126名特邀调解员,出台了《“两个调解”衔接机制实施办法》及其四项配套规定,尤其是实行《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中挂钩审判人员工作任务的规定(试行)》,指定民商事审判人员按辖域分布划片挂钩特邀调解员,对挂钩片区内的特邀调解员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组织、协调引导立案、委托调解、协助调解,负责所挂钩片区内的调解确认、巡回速裁工作及矛盾纠纷信息和衔接机制运行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等工作,确保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机制的良性运作。在提请区综治委组织隆重召开了“全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工作会议”进行启动后,一个以诉讼调解管理为核心、审判人员诉讼调解为主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相配合的“两个调解”有机衔接体系宣告建立并全面运作,随之诉讼调解又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有机衔接拓展,并向行政诉讼案件庭外协调解决和生效案件和解执行的领域延伸,从而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优化了司法为民的服务功能。2006年,为深化和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工作,增设了诉前调解室,创新服务载体,快速定纷止争,并开设了华林、太湖经济开发区巡回法庭,着力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维护开发区社会安定稳定,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
在历经七届五任院长黄]武、翁爱珊、陈建平、林炳荣、姚丽青为班长的党组带领下,年轻和充满活力的城厢区法院,司法公正事业硕果累累,在湄洲湾港口城市中心城区上焕发出基层司法机构的勃勃生机。近年来屡获殊荣,继1993年被省法院授予“信息点流动红旗”后、2000至2005年又连续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1999年被莆田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0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001和2002年度被省委政法委、人事厅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并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且再获“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被莆田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第八届(2001——2002年)文明单位”,告诉申诉庭被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先进集体”,2004年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同年蝉联莆田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第九届“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又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6年9月8日少年刑事审判庭在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表彰大会上受到命名表彰、同年10月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7年3月被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授予“莆田市调解衔接工作先进单位”。且涌现出“中国法官十杰”、“金法槌奖”、“福建省十大杰出女性”、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莆田十大女杰”的现任院长姚丽青;“全省严打斗争先进个人”的原院长、现任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翁爱珊;“省优秀共产党员”的原副院长刘可忠;“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并荣立二等功、“福建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卫士”的民一庭副庭长方新福等一大批先进个人。这一先进群体为追求司法和谐团结一致、奋勇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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